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姜超云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相约自杀属于故意杀人吗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6-03-03 15:41)    点击:462

相约自杀属于故意杀人吗?

相约自杀指相互约定自愿共同自杀的行为。因行为人均不具有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,所以对其中自杀未逞的,一般不能认为是故意杀人罪;但是,如果行为人受托而将对方杀死,继而自杀未逞的,应构成故意杀人罪,量刑时可考虑从轻处罚;以相约自杀为名,诱骗他人自杀的,则应按故意杀人罪论处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姜超云律师提供“交通事故  债权债务  合同纠纷  劳动纠纷  婚姻家庭  刑事辩护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姜超云律师,姜超云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姜超云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755169903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姜超云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长沙律师 | 长沙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姜超云律师主页,您是第40138位访客